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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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9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湘经信推新[2015]437号

各市州经信委、县市区经信局,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开放发展战略部署,抢抓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是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化解过剩产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工业增长。各级经信部门、重点产业园区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对加快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新要求,实行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打造我省工业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

二、加强规划引导和分类指导。制定十三五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专项规划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投资产业目录,明确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开放发展战略落实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明确企业走出去重点国别。十三五重点产业专项规划中要将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作为重要内容。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产业合作。选择制造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国际市场有需求的领域,根据不同国家和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钢铁、有色、建材、电力、新材料、新能源、新型住宅等优势产能和富余产能 走出去步伐。扩大钢铁有色、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陶瓷、烟花鞭炮、轻工、食品等工业产品出口。

三、支持重点企业带头走出去打造境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龙头企业,培育一定数量的跨国企业,鼓励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工程总包、BOT等形式承接海外业务,在海外建立合作开发园区和原料基地。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组建走出去联盟,带动省内配套中小企业以及省产工业品、技术及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整体走出去。对投资新区域和新领域、带动相关产业抱团出海的重点企业,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鼓励开展境外研发和技术合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获得国际认证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境外研发布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引进关键核心技术,收购整合知名品牌和营销渠道,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提高国际合作水平。

五、扩大工业产品出口。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培育50户以上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重点出口工业企业,全省工业年出口额达到500亿美元以上,其中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省同期出口总额70%左右,提升以技术、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创新加工贸易和商业模式,充分发挥省内工业企业的技术和产能优势,在市场需求大、资源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加强资源开发和产业投资,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带动省内成套设备出口。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巩固深化欧美等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国家市场,进一步扩大工业产品国际市场份额。

六、提升跨国经营能力。支持工业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络协同设计、精准营销、增值服务创新、媒体品牌推广等,建立全球产业链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引导工业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中非三网一化合作等重大战略,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融入当地文化,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投资和风险管理。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

七、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工业企业对外投资和工业产品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全省每年重点支持5-10家工业领域走出去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工业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协调机制,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联盟为工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法律、政策、国情、商机和预警等资讯服务。组织开展国际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搭建工业企业走出去平台。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培训,造就一批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八、加强运行监测。强化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情况监测分析,将工业进出口总额、工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工业对外投资等主要指标纳入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范畴,纳入工业运行质量评价体系和新型工业化指标通报制度,及时做好信息、人才、金融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走出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财政、商务、税务、海关、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产业开放发展合作机制、统计数据交换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合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便利化水平。

九、加大扶持力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各级工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工业企业走出去。主要支持工业领域对外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工业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及工业企业参加境外会展和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产品国际认证和检测、境外专利申请和注册商标、工业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等。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专项、基金和金融信贷支持,指导工业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省发展开放型经济政策。

十、强化协调服务。各级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走出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应内设机构负责工业企业走出去推进工作。要加强与商务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将工业企业“走出去”纳入开放型经济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开展国际合作。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重点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指导工业企业有重点、有目标、有组织地走出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介典型,总结经验,营造浓厚氛围。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防控风险,提高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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